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十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或者赔偿损失的,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