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四百三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 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