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二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票据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书面通知是否逾期,以持票人或者其前手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为准;以信函通知的,以信函投寄邮戳记载之日为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