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 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