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二十条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百三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第第二百二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第二百二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第二百二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第二百二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第二百二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第二百二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第二百二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第二百二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第二百二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