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矿业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转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转让款及利息,并由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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