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八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海事事故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船舶发生事故后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第一到达港视为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事故发生地。←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