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第六百七十二条条司法解释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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