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