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