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受委托的拍卖机构应通过管理部门的信息平台发布拍卖信息,公示评估、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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