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