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八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后,向基金提出请求的任何人,不得就该项索赔对设立或以其名义设立基金的人的任何其他财产,行使任何权利。←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