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第十八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海商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的“责任人”是指海事事故的责任人本人。←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