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三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排污单位将污染物交由第三方治理机构集中处置,第三方治理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第三方治理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排污单位在选任、指示第三方治理机构中有过错,被侵权人请求排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