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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