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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