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第三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