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第七十六条条行政法第六章 附则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一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下一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七十七条条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第七十九条条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第七十八条条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第八十条条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