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三百八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