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四十二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九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