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零九条条诉讼法第三编 审判 >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 第二节 自诉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百一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第二百一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第二百一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