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一十条条诉讼法第三编 审判 >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 第二节 自诉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百一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第二百一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第二百零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