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四百四十七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四十七条
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后,法庭仍有疑问的,可以建议法庭休庭,由人民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场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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