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第第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 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第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