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七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予以审查。←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