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七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裁判文书可以简化。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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