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第二百零四条条司法解释第九章 侦 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零四条
搜查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有司法警察参加。必要时,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参加或者邀请当地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协助进行。
执行搜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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