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第二百一十一条条司法解释第九章 侦 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违法所得与合法收入共同购置的不可分割的财产,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对无法分割退还的财产,应当在结案后予以拍卖、变卖,对不属于违法所得的部分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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