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其参加审理的案件时,可以发表意见。←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