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七十六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六条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八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