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五百一十八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时应当充分考虑公安机关的建议。
同章节法条
第第五百一十一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一条第第五百一十七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七条第第五百一十三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三条第第五百一十九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九条第第五百一十二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二条第第五百一十五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五条第第五百一十六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六条第第五百一十四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四条第第五百一十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条第第五百三十一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