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五百一十七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一十七条
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至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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