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第二十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条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或者少于继承人。←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