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二百五十一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处理。←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