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七条司法解释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七条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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