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九条条司法解释第一章 管 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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