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二条司法解释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认罪认罚等情况,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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