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第八十条条司法解释第六章 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条
证人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人民检察院应当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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