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第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