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第二十九条条行政法第四章 行李物品、货物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非法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边防检查站应当予以收缴,对携带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三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二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七条第第二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第第二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