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四十九条条诉讼法第三编 审判 >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百五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第二百四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第二百四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第二百四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第第二百四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