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六百五十条条司法解释第二十七章 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五十条人民法院讯问被告人,宣告判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等,可以根据情况采取视频方式。←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五十四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四十一条→同章节法条第第六百五十一条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五十一条第第六百五十三条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五十三条第第六百五十二条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五十二条第第六百五十五条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五十五条第第六百五十四条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五十四条第第六百四十九条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