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五条司法解释第五章 证 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五条

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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