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十五条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人民法院通过实体审理,认定构成信用证欺诈并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条的情形的,应当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