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三百三十二条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百三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第第三百三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第三百三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第第三百三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第三百三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第三百三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第三百三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第三百三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第三百二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