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第六十六条条诉讼法第九章 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十六条被判刑人移管回国后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诉,应当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十八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十四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七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七十条第第六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十七条第第六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十九条第第六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