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一百八十七条条司法解释第九章 侦 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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