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十三条条刑法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第二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