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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